公积金贷款当前政策不变 今后可能会采取措施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有无变化?公积金贷款有无第一套和第二套区别?随着北京、南京等城市纷纷出台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应紧缩政策,对于岛城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无变化,许多市民也心存疑惑。
日前,记者特别采访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领导,就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进行解释。
二套房贷不等于二次贷款
3月4日,北京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即今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一旦申请人曾有商业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将按照“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首付款按40%比例缴纳。
对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首先要明白“二套住房”不等于“二次贷款”,到目前为止,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暂时不具备执行“二套住房贷款”限制的客观条件。
该负责人说,目前,可以执行二套房贷贷款政策的商业银行,其判定贷款者是否为第二套的依据是通过央行征信系统,只要在任何一家商业银行使用了住房贷款,那么央行征信系统里便产生了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时便成为第二套住房,需按照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而在青岛,尽管市内四区房产交易已经联网,但是其他区域自成体系,因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同房产登记部门联网,也就无法判定贷款者是否为第二套住房。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努力准备加入央行征信系统。
公积金“蓄水池”紧张
2008年底,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青岛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房地产政策,其中,公积金贷款推出了提高贷款限额、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放宽申贷标准等优惠政策措施。
据了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回暖,公积金贷款在2009年创下了11年来的最高纪录,至2009年末,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突破200亿元关口,达到200.61亿元。而2009年,青岛公积金贷出金额59.21亿元,而存缴金额为57.76亿元,首次出现存贷“倒挂”。
2010年,随着公积金贷款的放量增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积金贷款余额和归集余额比例即资金运用率已近80%,公积金“蓄水池”现在面临资本压力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公积金资金运用率继续上升,一旦超过85%,为保证整个公积金贷款资金的持续运转需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提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如针对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不同的贷款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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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4日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标准细则的第一天,即今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一旦申请人曾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的,将按照“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首付款按40%比例缴纳。
南京:从2月23日起,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由目前的30万调整为20万,即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由60万缩水至40万;同时,无论公积金贷款是否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一律暂停办理。
乌鲁木齐: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所购房产房屋所有权为两人以上(含两人),且该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与共有人之间为非亲属关系时,贷款额度以共同产权人中建立公积金账户者所占房产权益份额的比例计算。